梅州市轩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梅州市轩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预处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uanyehb.co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向建设单位梅州市轩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咨询:
建设单位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13825975188 E-mail:921299196@qq.com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白渡村老白渡水泥厂内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4158003 E-mail:496323885@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银华大厦110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学校、医院、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及工厂企业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点击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http://www.xuanyehb.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并在公众意见表中署名,同时留下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梅州市轩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